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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柔肩担正义的好法官---董丽娟
  发布时间:2014-04-15 10:50:52 打印 字号: | |
  董丽娟,女,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次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6次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2012年被天津市纪委评为勤政廉政先进个人。她的法律文书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文书评比二等奖,2010年立案庭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被评为法院先进集体,2013年个人荣获优秀公务员,立案庭荣获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和院先进集体。

  她勤于学习,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她注重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占领思想阵地,不断升华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年来,始终坚持每月学习一本专著,认真记录了20万余字的读书笔记,并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

  她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她严格遵守“五个严禁”、“五项报告”等廉政规定,并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作为座右铭,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权利和金钱面前,做到了坚持了原则,经住了考验,守住了底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她刻苦钻研,始终把提高业务能力作为追求。她勤奋好学,钻研本职,业务突出。在审理原告临港工业区开发公司诉被告龙湾港集团有限公司等港口疏浚合同案件中,一方是滨海开发区龙头企业,一方是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重大影响的投资者,既有本诉又有反诉,诉讼标的额近10亿元,法律关系复杂,双方争议很大,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审判结果,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大局影响很大。经过她10余次坚持不懈地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天津市政法委书记散襄军批示:“此案以调解方式解决,效果非常好,向承办法官表示慰问。”

  她司法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她作为人民法官,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装在心中。她任海事庭副庭长时,审理过一起重大海上油污案件,涉及渔民300余户,油污海域近千平方公里,为了认定原告资格,她数十次往返于百里之外的黄骅沿海,进渔村、登渔船、查数据、做笔录,几乎天天泡在渔村里,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柳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