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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案件流程
作者:天津海事法院  发布时间:2014-04-22 15:55:30 打印 字号: | |
  原告或起诉人提交诉状及证据材料→立案审查→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立案登记或告知不予立案,交纳诉讼费或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发受理通知→分案到各审判业务庭→排期→发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传票等→开庭审理→宣判→归档结案或移送上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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