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五一”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政工作,防止发生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节前教育。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重大节日“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规律特点,抓早抓小,提前预防。要结合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全市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四项回头看”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搞好节前廉洁教育。要把学习重温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和市高院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等有关制度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引导广大干警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廉洁过节。
二、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严禁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节日期间,要加强车辆管理,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值班车辆要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只作为公务或处置应急突发事件时使用。
三、切实加强领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又要严格教育和管理好所属人员,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在节日期间将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各项廉政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监 察 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