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天津海事法院干警队伍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八个严禁。
一、严禁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二、严禁公车私用;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四、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
五、严禁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服务等非法活动;
七、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八、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和各种形式的馈赠。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海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