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杜冷丁、古柯、可卡因、可待因、那可汀、盐酸二氢埃托啡等阿片类流行较早的毒品。新型毒品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冰毒、摇头丸、氯胺酮(K粉)、咖啡因、三唑仑、安纳咖、氟硝安定、麦角乙二胺(LSD)、安眠酮、丁丙诺啡、地西泮等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类毒品,主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在我国的娱乐场所中流行。
历史和现实中毒品的巨大危害
回顾历史,毒品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我国曾经长期被视为“东亚病夫”,屡被欺凌,饱经磨难,与毒品有莫大关联。把中国拖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1840年的鸦片战争的肇因,便是中国正义的禁烟运动损害了英商(主要是鸦片商人)的利益。百年屈辱、战火纷飞、民不聊生的悲惨历史由此开始。截至1909年,中国吸食鸦片的人数竟达2500万人之巨!……真是往事不堪回首!
关于鸦片的严重危害性,有识之士早有深刻洞见。马克思写道:“侵蚀到天朝官僚体系之心脏、摧毁了宗法制度之堡垒的腐败作风,就是同鸦片烟箱一起从停泊在黄埔的英国趸船上被偷偷带进这个帝国的。”19世纪英国人蒙哥马利•马丁认为,奴隶贸易比起鸦片贸易来,算是仁慈的,因为鸦片贩子在腐蚀、败坏和毁灭了不幸的罪人的精神存在以后,还杀害他们的肉体。晚清学者林纾曾在《闽中新乐府》中生动地描写当时鸦片鬼的形象:“生骷髅,生骷髅,眶陷颐缩如猕猴,痰声来,痰声续,黔到指头疲到足,汗渍眉心泪注目,逆气辘轳转心腹,溺泄便溏沾被褥,明明有鬼如钳梏。陡然眼见芙蓉膏,一时神妙穷秋毫,对灯抽吸才几转,意气直蹑青云高。”更有孕妇吸食,导致新生婴儿也染有鸦片瘾,需向婴孩鼻孔呼鸦片烟气才停止哭闹。尽管当代吸食鸦片的人已不多见,但吸食其他毒品的危害,与鸦片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毒品,极大地残害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大大加重了吸食者的家庭负担,造成无数家庭不幸、人财两空、家破人亡;不仅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本身是犯罪,而且会诱发并加剧盗窃、抢劫、绑架乃至故意杀人等恶性犯罪,既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又是其重大隐患;成为各种潜规则的重要载体、黑恶势力的争夺重点,极大地腐蚀社会风气;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会酿成灾荒;影响了人民的消费能力和正常的对外贸易,导致资金大量外流,会造成国穷民弊。一言以蔽之,毒品于民于国,有百害而无一利。毒品的广泛而深远的危害与罪恶,可谓罄竹难书。
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厉行禁毒,成就显著,成为举世公认的“无毒国”,社会风气明显好转。随着国门的打开,外部的“苍蝇”、“蚊子”也不可避免地飞了进来。虽然鸦片市场的份额逐渐缩减,但传统毒品仍有一席之地,新型毒品日益泛滥、猖獗。
就贩毒群体而言,可以说是男女老少皆有参与,不分国籍,不分人种,不论地域,不论贫富,无关学历,无关职业。既有内地人、边民,也有外国人、无国籍人;既有黄种人,也有黑人、白人;既有青壮年男女,也有未成年人、孕妇、残疾人、老年人;既有众多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穷人,也不乏身价千万的富翁;既有目不识丁、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也有硕士、博士;既有职业毒贩,也有偶尔贩卖者,甚至有极少数公务人员。
就贩毒数量和方式而言,既有不足1克的零包贩毒,也有多达几十公斤的大宗交易,甚至有大毒枭制造贩卖毒品逾一千公斤;既有本人只身贩毒,也有雇佣、欺骗、诱使他人参与贩毒、体内携毒;不仅存在有组织的长途贩运,也不乏航空、铁路、公路、物流运输及集装箱藏运毒品,乃至武装护毒。
就制造毒品而言,既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无师自通”,也曾有医学博士、化学博士参与其中。就吸毒而言,不论男女老少皆有,呈低龄化、扩散化趋势,从先前的地下单独吸毒演变为以吸毒为时尚、为社交必备,乃至公然聚众吸毒、注射毒品。
禁绝毒品:现在进行时
1909年2月,世界第一次国际性禁毒会议——“万国禁烟会议”在上海召开。早在1912年1月,我国已签订了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海牙国际禁止鸦片公约》。1949年后,我国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也切实关心戒毒人员的身心健康。近些年来,既注重法制建设(如制定禁毒法、《戒毒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等)、组织建设(如组建国家禁毒委员会),也注重工作机制创新、技术创新,还重视禁毒国际合作,已形成强大的禁毒合力,取得了卓越成绩。1.我国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规定每年6月为“全民禁毒宣传月”。2.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3.当前全球毒品产量居高不下,毒品持续泛滥,毒品制造、走私、滥用活跃,国际毒情的发展变化对我国影响不断加大。我国针对境外毒品渗透新变化,各地强化多部门联动协作、多警种协同参战的缉毒工作机制,完善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建立毒品查缉站点网络体系,加大了对境外毒品的堵截力度,多次参与跨国联合扫毒行动。
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吸毒的危害,不止是毁己、害家、损人,早已是众所周知。从短期看,贩毒可能会获得一些经济利益,但是作为建立在侥幸心理上的不义之财——尽管也是辛苦钱,其成本是高昂的,代价是沉重的。实践中,许多毒品犯罪分子是被上线、下线“出卖”而落入法网;易言之,毒品犯罪分子所遇上的每个交易对象都可能是自己的“克星”,无论贫富均过着朝不保夕、惊恐万状的生活。许多毒贩误上贼船却下不了贼船,一误再误;许多毒贩锒铛入狱,须在铁窗中度过半生或者余生,悔恨不已;因毒品犯罪而被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更是在绝望和极度痛苦中不体面地离开人世。
历史不容忘记,历史的惨痛教训更不能遗忘。禁绝毒品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政府强力主导下,在全社会紧密配合、国际社会通力协作下,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涉案案件数和人数将会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将得到控制并逐步缩减,强制隔离戒毒成绩将更加显著,从而更好地建设和谐、平安、美丽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