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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
作者:赵学欧  发布时间:2014-07-30 15:09:46 打印 字号: | |

   日前,海事法院集中学习了天津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孙春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高院党组会议精神,并就落实上级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

   一是突出中心,不断提升海事审判质量。狠抓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明确各个节点的监控职责,将节点管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案件审理依法、公正、高效。坚持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实现案件质量评查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大对庭审活动的评查,及时发现解决庭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服务大局,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美丽天津建设。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和派出法庭优势,为京冀“无水港”建设提供无缝隙海事司法服务。妥善审理与涉海经济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海事海商案件,依法维护海洋环境。加大对船员、渔民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快速执结,依法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清正廉洁,确保干警队伍稳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确保干警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增强抵制干扰的定力。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深入农村和社区帮扶,提升司法工作水平,改进司法作风。

责任编辑:赵学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