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最高法院民四庭对天津海事法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4-09-18 08:50:05 打印 字号: | |

20149101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长胡方带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到天津海事法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组从天津海事法院2012-2013年审结的一审案件中随机抽取了95件案件,调阅全部案件卷宗,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评查。评查组还旁听了海商庭审理的一起案件的全部庭审过程。经过为期三天紧张的阅卷和庭审旁听,评查工作圆满完成。

12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召开了评查意见现场反馈会,党组书记张勉同志主持会议,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及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参加了会议,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也派员出席。反馈会上,评查小组充分肯定了天津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案件质量,认为天津海事法院案件质量总体水平较好,案件发改率、再审率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准确;庭审程序规范,案件流程清晰,笔录完整;裁判文书质量较高,文书写作结构合理、简洁,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完整,文书说理充分。对天津海事法院在把握庭审、总结争议焦点、案件繁简分流、庭前审查核对庭审旁听人员、庭审结束前询问送达方式等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表示肯定和赞赏。同时也指出了部分案件在案件流程信息的填写、合议庭的组成和合议笔录制作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张勉书记对评查组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并指出会后针要对此次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以此次评查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天津海事法院案件质量水平。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