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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高院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发布时间:2014-10-29 09:48:25 打印 字号: | |
  本报综合消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10月24日,全国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法院干警纷纷表示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新目标新任务,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来。

  北京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慕平要求,全市法院要立刻开展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职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同时,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建设,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天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内容和内涵都十分丰富。全市各级法院要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和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具体意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圆满完成。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强调,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细致地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切实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潮。要切实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高度结合,与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高度结合,确保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云南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实践中。全省各级法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贯彻,周密组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云南法院实际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召开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完成四项改革任务,力争取得试点成果。  (记者 郭京霞 赵 岩 张晓敏 李生晨 通讯员 杨晋东 史燕龙 姜光鑫)
来源:人民法院报 转载时间:2014-10-25 转载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0/25/content_89622.htm
责任编辑: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