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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作者:组宣处 柳澍森  发布时间:2014-12-05 10:24:24 打印 字号: | |
  • 组织法官宣誓
  • 与涉海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
  • 副院长李秀杰出席宪法日活动
  • 到航运中心进行公开庭审
  • 为司法服务对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12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天津海事法院以组织法官宣誓、与涉海企业座谈、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知识讲座、送法上门、以案说法、发放法律书籍资料、 巡回服务、“公众开放日”等多项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大力营造公民遵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天津海事法院建院30年来的总体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努力扩大我院的社会影响力。

“宪法日”活动中,副院长李秀杰带领立案庭和巡回庭干警到航运中心与涉海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座谈会上李副院长围绕“宪法日”的由来、“宪法日”设立的意义,以及天津海事法院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担负的职能任务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同时向与会企业代表发放了相关普法宣传资料。海事审判庭法官到天津市船员服务行业协会,对宪法知识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重要决策,以及天津海事法院受理的涉及船员劳务及劳动合同纠纷、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法院裁判标准、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及船员如何在实践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座。海商审判庭到天津市航运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无单放货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公开范围,彰显了公开审判的宪法原则。

责任编辑:柳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