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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法院成立30周年专题报道系列十:
天津海事法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12-11 09:20:0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在市高院的支持下,我院基本完成了科技法庭、监控中心、网络直播、改版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电子档案、执法业绩档案、自动化办公OA平台等项建设工作。今年,根据天津高院 “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信息化工作部署,通过门户网站、触摸屏系统、12386电话语音系统、政务微博等手段依法、真实、准确、全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司法信息,确保当事人充分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确保人民群众全面实现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使信息化建设得到较好较快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院干警要增强关心信息化建设、主动应用信息化设备的自觉性。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带头适应科技信息化的要求,带头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全面提高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硬件装备和技术保障。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建设、边应用、边改进、边完善、边发挥效益。积极争取高院和地方有关单位的支持,力争实现曹妃甸审判庭与院机关的联网。加强对信息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到建设、应用与技术保障同步进行。三是切实提高应用水平。加强对干警信息化应用的学习和培训,确保全院干警会使用、能够用、愿意用信息化,最终达到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科技化、人事管理数字化、机关办公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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