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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爱民、为民模范——董丽娟
作者:王颖  发布时间:2015-05-20 10:07:43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董丽娟同志当选天津市2015年劳动模范。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远学邹碧华,近学董丽娟”,积极向身边的典型学习。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多年来董丽娟同志带领立案庭干警坚守法律底线,常怀为民之心,规范、热情、文明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及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树立了我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面对当事人诉求,她带领立案庭干警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耐心予以释法说明,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她带领干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对有条件诉前解决的,及时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协调,把纠纷解决在立案前;为避免给当事人带来损失,她带领干警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下班后到港口、码头对涉案船舶采取保全措施……。特别是,为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她在院领导的部署下,精心研判每一个环节,与院内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了立案登记制度平稳运行。董丽娟同志多年来先后多次被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在担任立案庭庭长期间,立案庭年年被评为先进集体,201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董丽娟同志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但是却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忠诚和奉献谱写出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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