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饶作辉)6月3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二次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讨并审议通过《2015-2019年天津法院教育培训规划》。
天津高院院长、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憬宏主持会议并指出,教育培训工作不能因循守旧,也不能盲目蛮干,要着眼于时代的前沿,自觉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努力探索新办法、新措施和新途径,不断拓展培训的内涵与外延。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内容的设置要结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发挥规划本身的统领作用,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培训规划》涉及26个方面、37项内容,不仅涵盖了上级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而且突出了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分级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5321”式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即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市委党校和天津法官学院“三所院校”,创建法治(党性)教育基地、法学实践基地和现场教学基地“三类基地”,开通教培在线、津法讲坛和学习园地“三个网络平台”,采取菜单式选学、全程式教学、互动式评学“三项培训方式”,实施三级交流挂职、两地双向选聘、本院部门互动“三种实践模式”,以有效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