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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字当头 向实处着力
作者:孙同占  发布时间:2015-08-03 14:46:37 打印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从价值观层面对作风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其中“谋事”“创业”“做人”囊括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修身”“用权”“律己”是对古今官员修身正己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为广大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

  作风建设关乎人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提振领导干部的精气神,吹散为官不为、慵懒散奢的思想迷雾;就是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执行力,破解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矛盾和难题;就是要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人民法院担负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历史使命,因此,必须扎扎实实组织好、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把严的意识、严的规矩、严的风气树起来;把实的作风、实的责任、实的措施立起来。

  要从严从实保稳定。稳定既是发展的保障,又是最大的民生。人民法院应始终绷紧稳定这根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方面要通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好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要综合施策,加强对征地拆迁、集资融资、劳动争议、房地产开发等涉诉群体性纠纷的分析研判,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要从严从实促发展。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稳增长任务艰巨繁重。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努力把促增长的各项措施抓得更实、更细。具体而言,就是要进一步服务好中心工作,做好主动对接,通过司法审判、专项调研、法律宣传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就是要进一步落实联系企业机制和上门服务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不定期到企业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涉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帮助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竞争、依法维权;就是要适时组织开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提供及时、便捷、专业、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

  要从严从实惠民生。民生工作是群众感受党风政风最直接的窗口。抓民生工作,尤其需要大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既不能超越发展阶段作出过高民生承诺,又不能代替群众确定民生项目,更不能开“空头支票”。具体到法院工作,就是要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举措,实现立案、庭审、听证、执行、裁判文书和司法政务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就是要完善预约办案、繁简分流、案件速裁、小额诉讼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就是要进一步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公民自由旁听”、“公众开放日”、“网评法院”等民意沟通表达机制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要从严从实抓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时强调,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三严三实”,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重要检验,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改革全过程。目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面临新旧矛盾交织的困扰。越是这样,越需要拿出“严”和“实”的过硬作风,紧咬目标、百折不回,把各项改革部署抓紧、抓实、抓落地。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而在所有司法改革项目中,法官员额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一定意义上,它决定着整体改革的成效、甚至成败,改革任务很重,时间非常紧迫。作为地方法院,要不等不靠,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准备,打好基础,切实通过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转载时间:2015-07-28 转载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7/28/content_100606.htm
责任编辑: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