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天津海事法院召开《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跨地域管辖优势 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新闻发布会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5-07-30 15:08:49 打印 字号: | |

2015430,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71314日,天津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制定了《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指出要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天津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加强审判工作,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为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为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729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召开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跨地域管辖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派出法庭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一些做法

一、依法公正审理环渤海区域海事海商案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统一良好的司法环境

20015月和20077月天津海事法院分别成立了秦皇岛审判庭和曹妃甸审判庭,两个派出法庭成立的当年分别受理案件89件和25件,分别占全院收结案数的8.34%2.23%2014年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后,天津海事法院受理案件1611件,创历史最高。其中秦皇岛审判庭受理案件148件,占全院收案数的9.19%;曹妃甸审判庭受理案件464件,占全院收案数的28.8%。派出法庭受理案件占全院比例越来越高。成立派出法庭之前,在河北省当地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由于有的群众对海事法院不大了解,选择在当地普通法院起诉;还有的群众虽然对海事法院比较了解,但由于担心诉讼成本高,不愿意跑到距离较远的天津海事法院本部起诉,从而也选择在当地法院起诉。由于海事案件专业性非常强,普通法院缺乏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经验,致使判决结果各不相同,容易让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产生质疑。天津海事法院在河北省设立两个派出法庭后,集中对海事海商案件进行审理,确保了裁判的统一和判决结果的公正高效,由于跨地域管辖不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地方行政机关无法干预海事司法审判,最大限度的防止了国家司法权的地方化,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依法审理涉及港口以及航运纠纷案件,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构建现代化津冀港口群,实现交通一体化,其中津冀港口群主要是指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天津港和黄骅港。同时,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到 2020 年将京津冀五大港口建成全国第一大港口群。港口建设是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港口建设离不开海运贸易秩序的规范,但是在货物流转过程中,需要多个环节、多个主体参与,各个主体相互之间可能会发生沿海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货运代理、船舶租用、港口货物报关等各类合同纠纷。只有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才能保证物流顺畅,航运秩序规范。为此,两个派出法庭能够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挥海事审判的规范、引导作用,航运市场主体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国有和外资大中型航运企业基本上很少卷入无单放货、非法扣单等常规性货运纠纷中来,国际贸易和航运市场持续向好的发展趋势,有力地促进了港口的建设与发展。

三、依法审理环境污染案件,促进京津冀环保一体化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环保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并强调要把治理大气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突破口,而对水体污染的治理是重要的一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调要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近年来,随着海洋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导致海洋生态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增大,渤海湾的污染状况不断加剧,已影响到渤海湾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因海洋环境污染提起的诉讼也不断增加,诉讼金额也不断加大,两个派出审判庭能够正确适用环境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准确认定环境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保环境侵权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赔偿,依法审理好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不仅加强了海域污染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理力度,还有效增强了涉海有关单位维护海洋环境的意识,对持续改善渤海湾的污染状况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有效发挥司法服务职能

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大形势下,新的政策必将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方式,而企业经营方式的调整也将带动海事法院的服务升级。我院认真做好调研、找准服务切入点,为企业提供更能适应新形势的司法服务举措。特别是两个派出法庭能够主动深入渔村、码头开展法律宣传、解疑答难、以案讲法等活动,受到了好评。 几年来,两个派出法庭为辖区内企业授课20余场次,与港航单位开展海事海商研讨会近10场,为近万人次提供过法律服务,提高了企业应对经营风险的能力和渔民自我权利保护意识。两个派出法庭还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涉海单位的联系,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得到了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机关协调联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勉带队先后走访了秦皇岛市政法委、曹妃甸管委会、当地法院等单位,共同构建多方联动、协同发展的全新工作模式和沟通机制,努力为当地沿海经济发展和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提供更加主动和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