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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绍田副院长调研派出法庭建设
作者:秦皇岛 曹妃甸  发布时间:2016-03-21 09:45:4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许绍田赴秦皇岛、曹妃甸派出法庭驻地相关单位走访调研,就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机制,落实海事行政案件管辖与当地政法、行政机关、港航企业和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在与秦皇岛市政法委、秦皇岛中院、唐山市海港开发区管委会、秦皇岛港务局、唐山港集团的座谈中,许绍田副院长介绍了我院派出法庭2015年的审判工作情况以及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系列举措,感谢当地政府、政法机关、沿海企业对派出法庭的大力支持,并表示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海事法院跨地域管辖的优势,为派出法庭所在地提供更为优质的司法服务,也希望能够继续深化派出法庭与当地政法机关、行政单位的司法协助机制。

  在走访秦皇岛渔政处、渔港监、唐山海事局的过程中,许绍田副院长着重介绍了刚刚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就涉及河北省地区海事行政机关的海事行政诉讼案件将由天津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这一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可能涉及的海事行政纠纷类型、海事行政执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并与相关海事行政机关达成合作意向。各方一致同意建立多方法律服务沟通协作机制,协助河北省海事行政机关查找法律漏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在会见秦皇岛、曹妃甸派出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时,许绍田副院长肯定了他们对派出法庭工作的大力帮助,并提出未来通过增加陪审员、加强对陪审员业务培训等方面开创派出法庭陪审工作新局面。

  最后,许绍田副院长要求派出法庭充分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的精神,继续探索派出法庭为河北省当地提供司法服务的新举措;研究当前河北省海事行政行为的类型,对可能出现的海事行政案件进行前瞻性研究,切实保障海事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密切与当地政府、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派出法庭审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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