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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执行局联手贸促会共创打击涉外“老赖”新举措
作者:刘冬  发布时间:2016-03-22 10:00: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破解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建立网络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平台等新方法、新举措,对“老赖”实施信用惩戒,压缩其生产和生活空间,取得了显著效果。但如果“老赖”是境外的企业或个人,在我国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上述举措便无能为力了。我院作为海事案件专门法院,涉外案件比例较高,因此在执行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为境外企业或个人的情况,为了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境外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我院执行干警积极探索,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分会(即中国国际商会天津商会)联系,就对境外被执行人实施国际贸易敦促履约程序达成共识,并于近日协助我院发出了首封敦促履约函。

  国际商务敦促履约,是中国国际商会近年来推出的一项商事法律服务,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中,合同一方(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履行义务时,合同另一方(申请人)向中国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经初步核实,利用其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和工作网络,直接向被申请人或其所在国的国际商会工作网络及其他商协会组织致函,促使被申请人履约。

  这一程序原本主要适用于案情较简单的涉外贸易案件。我院执行干警了解到这一程序后,通过与贸促会工作人员的交流探讨,认为如能将这一程序推广,适用到经法院审理确认的涉外商事案件债权的执行中,一方面既简化了商会核实确认债权债务的过程,同时扩大这一程序的适用范围,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在我国境内既无分支机构又无财产的境外被执行人施加了压力,从而有助于债权的实现和我国法律权威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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