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7月5日电 (记者 张晓敏)今天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三家共同签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公布一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典型案例,同时发布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两个月来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意见》明确了公检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职责分工,捋顺了办理流程,明确了入罪标准,解决了涉拒执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同时明确了自诉主体问题和涉拒执犯罪的管辖问题,以规范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提高追究拒执犯罪工作质效。
今年4月,天津高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提出“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经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2016年上半年,新收案件进入良性循环。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8917件,执结20041件。涉民生案件清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共排查出2015年12月31日以前未结涉民生积案15166件,涉案标的额92404.38万元。截至6月25日,已执结1902件,执行到位6250.80万元。2016年新收涉民生执行案件6734件,已执结2884件,执行到位10034.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