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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干警加班工作 异地查扣一艘涉案船舶
  发布时间:2016-08-01 09:12: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执行局干警通过认真调查,多方协调,利用周六日时间加班工作,异地查扣一艘涉案船舶,保证了该案件的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本案申请执行人唐山某船舶燃料油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南京某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加油款一。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承办法官通过认真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下属的“飞熊6”轮将在周六靠泊潍坊港。由于在潍坊港查扣船舶需要通过济南海事局办理,为防止涉案船舶离港,我院执行干警积极同济南海事局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该局经过研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周六配合我院开展查扣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执行干警又转赴潍坊市,此时已接近周六晚八点,而潍坊港距潍坊市区尚有70余公里,为尽早完成查扣工作,执行干警决定连夜赶往潍坊港。周六晚十点左右,我院执行干警顺利登船,成功查扣涉案船舶“飞熊6”轮,为该案的顺利执结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次异地执行遇上天气多变、路况差等不利因素,我院执行干警克服层层困难,利用周六日加班工作,体现了“舍小家,顾大家”的爱岗敬业精神,值得我们每个执行人学习和尊敬。
责任编辑: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