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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与秦皇岛海事局就船进养殖区和船舶司法扣押问题开展座谈
作者:王璞  发布时间:2016-12-12 10:25:20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天津海事法院走访秦皇岛海事局,就当前河北省沿海多发的船进养殖区事故以及国内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正式实施后船舶司法扣押问题进行交流。秦皇岛海事局副局长李义良及通航处、指挥中心、执法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负责人参加座谈活动。
      近年来,河北省沿海因船进养殖区事故导致的海上养殖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层出不穷,数量呈大幅增长态势。大量的船进养殖区事故一方面减损了渔民养殖利益,另一方面也给船东造成巨额损失,影响了河北省沿海航运环境和声誉。对此,秦皇岛海事局结合自身海上安全监督和航海保障职能,介绍了当前在处理船进养殖区事故中的具体做法,并提出包括严格落实申请发布海上航行通告和警告,加强海事、海洋和渔政部门养殖信息共享等在内的合理化建议;
      另外,双方还就国内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实施后船舶司法扣押的协助执行问题进行了沟通。从11月22日起,国内沿海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正式取代一直以来实行的沿海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该项制度创新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海事源头管理,增加了船舶进出港的随意性。就新规出台背景下船舶司法扣押的协助执行问题,秦皇岛海事局表示将全力协助和支持海事司法扣押行为,及时将船舶扣押信息通知船方,并考虑未来将船舶是否配合司法扣押纳入船舶诚信评价和分级管理体系,对于不配合司法扣押的船舶提高相应监管级别,从而敦促进船舶、船员、船公司自觉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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