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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17年新闻发布会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7-03-09 14:36:15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该院院长张勉向媒体通报了海事法院2016年十大亮点工作,特别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海洋经济发展两大战略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并接受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天津日报等十多家媒体和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发布会。
  天津海事法院2016年围绕“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推进天津海事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目标和思路,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取得了以下十个方面的亮点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为民司法的立场更加坚定。二是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依法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571件,其中受理有涉外因素的案件415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37.49%;审执结案件1271件。三是凸显海事司法职能作用,实现对京津冀海事司法服务全覆盖。在接待五省市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人大代表和天津市政协委员三次大的视察活动中,他们对海事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四是积极创新执行工作,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天津电视台和交通广播电台对该院执行工作举措分别进行了报道。五是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海事行政案件实现零的突破。2016年该院受理行政案件3件,实现了零的突破,司法管辖权得到进一步扩大。六是大力加强服判息诉工作,连续多年保持无涉诉进京访。七是信息化3.0版建设全面完成,为打造智慧法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八是扎实推进海事司法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取得初步成效。首批入额法官为31名,占中央政法编的30%。该院司法标准化工作被评为全市达标示范八个法院之一。九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继续多年保持零违纪。十是充分发挥法庭便民优势,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秦皇岛审判庭、曹妃甸审判庭和巡回(黄骅)审判庭服判息诉率均高于全院平均值;判决发改率均低于全院平均值,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为进一步推动海事审判工作长远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2017年天津海事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确立了“同乘‘海河号’,服务京津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海事司法保障”的目标,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该院将采取五条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海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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