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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与天津大学深化环资领域合作
  发布时间:2017-09-09 09:47:44 打印 字号: | |
  本报天津9月8日电 今天,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大学环境资源领域合作框架协议签字暨“天津市环境资源司法实务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天津高院举行。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憬宏,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作为双方代表签字并为研究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设立天津市环境资源司法实务研究中心,未来三年内分别从审判实务、理论研究、人才交流等方面全面深化环境资源领域合作。李家俊指出,此次与天津高院正式签约合作协议并成立研究中心,是通过法院、高校深度战略合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也是促进天津大学理论研究成果向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转化的一次宝贵实践。

  高憬宏强调,此次协议的签署以及研究中心的成立,将有效发挥双方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务方面的特长,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今后,双方合作要在正确研究方向上下功夫,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构建良好的环境资源理论研究人才与司法审判人才的培养机制。要以服务区域法治和审判工作需要为根本,推出一批精品案例、理论研究成果,促进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转化,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合作新格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转载时间:2017-09-09 转载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9/09/content_129971.htm
责任编辑:柳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