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敏)近日,记者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作为“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自今年1月1日天津高院在全市法院启动“一把手”巡谈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一把手”共开展巡谈159次,被巡谈干警人数达到651人次,巡谈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审判质量效率、司法改革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推动。
为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天津高院探索出台了有天津特色的“一把手”巡谈制度,制定了《天津法院“一把手”巡谈工作规定》,对巡谈内容、范围、组织实施、问题反馈、回访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在为“一把手”巡谈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制度基础的前提下,巡谈制度秉持深入贯彻党委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全方位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的初衷,坚持巡谈主题全覆盖,对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班子建设、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调研,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更加注重巡谈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弥补了平日“一把手”接触中层领导干部多,接触普通干警少的不足。
近一年的实践检验显示,“一把手”巡谈制度已成为天津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法院工作新发展、增强法院凝聚力的有效方法。由于突出政治站位,注重党的建设,巡谈工作促使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四风”问题得到持之以恒的纠治,“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得到有力推进, 同时进一步促进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一把手真正做到了听实话、摸实情、出实招,广大干警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审判质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进一步得到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