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敏 通讯员 吴玉萍)1月22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天津法院五年来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民生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据介绍,五年来天津法院共审结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案件37.66万件,同比上升136.8%。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04份,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57760件,劳动争议案件49234件,医疗纠纷案件594件,涉农民事案件3122件,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04件。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0.4万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1天,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民生保障的实施意见》共二十二条,内容明确了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明确了家事纠纷案件、房屋买卖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民间借贷案件、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医疗纠纷案件、涉农的民事案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等九类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的审理重点和裁判规则,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民生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即构建公开便民的诉讼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选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