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天津海事法院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天津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巡查初步反馈意见》
作者:郭越鹏  发布时间:2018-07-18 12:23:18 打印 字号: | |

717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召开员额法官会议,研究落实最高法院巡查组《关于天津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巡查初步反馈意见》。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基本解决执行难”,对照《意见》提出的问题,结合海事法院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下步工作任务,依据《意见》中“工作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吕胜利对《意见》进行了逐条解读。吕胜利指出,当前海事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距离“三个90%,一个80%”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必须对照最高院巡查组《意见》提出的问题认真研读、逐项对照,对标找差、补足短板,迎头赶上。吕胜利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最高院和市高院的文件精神,增强“基本解决执行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着力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三是要狠抓执行规范,切实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四是要强化执行管理,紧盯问题和不足的整改。

    会上,各员额法官依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执行办案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各员额法官纷纷表态,在解决执行难的关键决胜期,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巡查组《意见》中的“工作建议”,以“三个90%,一个80%”为目标,在市高院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决胜战。

责任编辑: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