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2015年至今,该院相关案件的年均受理数在30件以上。经调查分析,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四方面难题影响和制约了执行效果。
执行措施难奏效。目前,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采取的强制措施大多为查封、扣押、拘留、罚款等,缺乏有效管控环境污染的其他手段。如,法院查封生产设备后被执行人又擅自启封从事生产的,法院除采取罚款、拘留、拒执入罪外,并不能及时有效地防止污染行为发生。
被执行人难寻找。环保非诉行政案件中,一部分被执行人来自经济不发达地区,大多从事小饭店、废塑加工等,场地小、成本少、流动性强,环保部门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此类人员便选择“外逃”,最终造成无人可执行的状况。
联合惩戒难发挥。对于环保行政处罚的执行,往往需要多部门配合协作。尤其对重大环保非诉执行案件,部门间联动不畅,如,对责令停产停业等行为罚的执行,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则需要相关部门配合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由于缺少协作平台,难以有效执行。
多元利益难平衡。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部分低端型、环保设施落后的传统企业面临关停并转。绝大部分环保行政处罚中,除罚金外,还有责令停产停业或拆除厂房、设备等行为罚。有些企业具有了一定规模,如果简单地采取强制关停等执行措施,必将牵涉企业发展、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多方面、深层次问题。
以上症结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制约了环境保护的效果,不利于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为此,东台法院建议:
要在专业审理上再着力,切实树立绿色导向。要从实现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权益保障的共赢视角开展环资非诉案件审查、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环境问题专家人才库,吸收专业人才进入审执队伍。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持续加大强制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以补种复绿、提供公益劳动的替代性执行方式。
要在源头防治上再聚力,完善多元联动机制。在环保、工商、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间,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组、建立环境执法通报会商机制等,提升环资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协作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失信惩戒,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完善风险评级机制,对于重大疑难纠纷,及时制定预案,并寻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要在普法宣传上再发力,提升环境保护实效。加强对环保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有效预防瑕疵环境执法行为。强化对被执行人的警示教育,借助案件告诫、书面催告履行等手段,释明环保行政处罚的依据及不予执行的后果,推动当事人自觉履行。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选自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