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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四条举措推进派出法庭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郑文运  发布时间:2018-10-25 13:39:51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派出法庭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法庭安全稳定,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海事法院采取四条措施,推进派出法庭全面从严治党。一是配强法庭人员。在坚持实行两年一轮换的基础上,注重选配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和自律意识强的干警充实到法庭,特别是在法庭负责人的选配上,坚持组织选派为主,两年一轮换为辅的原则,更加注重岗位匹配度,宁可打破两年大轮换的规定,对不适合的,坚决不派出。二是强化支部组织力。每个派出法庭分别建立了党支部,通过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将“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到实处,将派出人员的思想和行动全部纳入党组织的视野,党支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同时,分别为三个派出法庭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室”,给党员一个“家”的感觉,从而增强党员的归属感。三是加强检查考核。院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三个派出法庭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各支部书记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每季度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年底对三个派出法庭以及全院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并与评先评优和绩效考核挂钩。四是从严落实制度。突出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的约束作用;落实考勤制度,每月通报考勤情况;落实请销假制度,法庭所有人员离开驻地都要向庭长请假;到外省市办案时,还要向主管院领导请销假;落实庭审制度,按程序申请和报备开庭时间;落实廉政监督卡入卷宗制度,卷宗无廉政监督卡的,一律不予归档。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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