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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荣翔1轮”案件入选央视纪录片《失信惩戒录》
作者:吴彦军 王威  发布时间:2019-01-25 13:14:50 打印 字号: | |

“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以来,天津海事法院举全院之力坚持高标准完成执行任务,执行局干警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夜以继日的攻坚克难,完成了一个又一个急难险重的任务,执行工作捷报频传。

“荣翔1” 轮执行案件是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众多执行案件中较为典型的一起案例,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此案作为天津市执行工作典型案例报送中央电视台纪录片剧组,最高院和央视共同选择该案为20集《失信惩戒录》的收官之作并立即投入拍摄。

本案是船舶抵押贷款合同纠纷,而被执行人沧州荣翔海运有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在国家整体经济放缓,航运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已经经营困难,公司突然遭遇“荣翔6”在福建发生沉船死人的海难事故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荣翔1”也陷入困境无力还贷,被起诉到法院追讨贷款。 

 在执行过程中,唯一的执行财产“荣翔1”虽然被抵押,但公司对他却失去控制,下落不明。经调查,原来这个船舶是由福建平潭100多户村民集资购买,挂靠该公司运营。现公司经营困难无力还贷,银行要求强制卖船偿还贷款。当初出资的渔民股东为了躲避执行,强行占有船舶偷偷运营,并向银行扬言“就是把船砸了也不会交付银行”。这无疑使这个案件的执行难度大大增加了。

执行法官在2018年8月10日到20日,连续工作10天,解决了船员遣散和船舶逃逸的难题,将该船成功扣押在京唐港并顺利移泊到天津港,为本案成功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之后的三个月中,全院立审执一盘棋,顺利处理了扣船异议,评估异议,以及案外人另案诉讼等问题。同时,执行法官坚持依法办案和兼顾弱势群体利益的原则,耐心调解,最终使三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成,银行于2018年11月14日一次性全额收回贷款本息,实现了在没有拍卖船舶的前提下案结事了,避免了强制拍卖给案外人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执行法官没有机械办案,没有仅仅以执行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为限,而是深入到经济纠纷产生的内部实质原因,准确把握各方主体实体利益的平衡点,以高度的责任心促使各方和解,最终不仅使银行实现了自己的全部利益,还为船员争取了工资,为出资渔民保住了船舶,使民营企业度过难关,从而实现了银行,企业和案外人“三赢”的社会效果。该案也成为处理挂靠船舶执行的典范。

在本案的拍摄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指示安排,执行局在协助拍摄过程中,得到了立案庭、曹妃甸法庭、黄骅巡回庭、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的积极协助和大力配合,该片预计在春节期间播出。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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