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海事法院在扣押货物拍卖过程中,首次使用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网络拍卖参考价,既减少了第三方委托评估产生的费用,又提高了网拍流程的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扣押物品的评估拍卖是最重要、也是最耗时费力的环节。最高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可以通过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和委托评估多种方式确定。规定实施以来,海事法院执行局多次在案件中引导当事人优先使用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近日,在执行一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所属的物品进行拍卖。相关物品扣押后,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工作,当事人一致同意用议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该方式既缩短办案期限,又降低执行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有效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获悉,该批货品将于2019年6月5日10时起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天津海事法院将积极探索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切实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