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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海事法院石福新副院长带队到市生态环境局调研渤海综合治理工作
作者:宋文杰  发布时间:2019-07-03 15:10:34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有效拓展海事司法调研广度和深度,扎实提升海事司法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问题的能力,72日,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带队走访市生态环境局,就渤海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孙韧接待海事法院一行。海事法院告申庭庭长杨在蔚、研究室相关人员和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处、法规处、执法总队等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石福新首先介绍了天津海事法院基本情况和海洋环境审判工作相关情况。他指出,近年来,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积极履行跨地域司法管辖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等重大国家战略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海事司法保障。特别是在海洋环境审判工作方面,海事法院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先后妥善审理了包括“康菲溢油”系列案在内的一系列海洋环境大要案,有力地维护了海洋环境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为类案审理树立了标杆。渤海综合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天津市委着力推进的一场攻坚战。海事法院将立足海事审判职能,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根据渤海综合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切实将海洋环境司法保护的课题做实做细,全力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提供保障。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孙韧对石福新一行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机构调整后生态环境局主要的海洋环境监管职能以及当前渤海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海洋处负责同志结合《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化作战计划》和《天津市入海河流污染治理“一河一策”工作方案》介绍了当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法规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前天津市海洋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进展;执法总队负责同志介绍了海洋环境执法基本情况。双方还就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海洋污染收案范围、海洋环境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双方一致表示,应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衔接,探索建立常态化沟通和协作机制,为渤海海洋环境治理贡献合力!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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