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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三级法院联动前往天津港调研
作者:郭建君  发布时间:2019-07-24 16:03:38 打印 字号: | |

7月23日下午,海事审判三级法院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首批单位,共同前往天津港集团进行调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淑梅、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张跃民等围绕天津港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发展征求对海事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司法服务保障需求。天津港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梁永岑及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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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岑总裁对三级法院联动调研服务表示欢迎,对多年以来高效公正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表示感谢,表示当前港口优化升级发展中更需要得到法院的依法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就港口留置物的先行处理、海域使用权清整、普法宣传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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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梅庭长指出,天津港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长期排名世界前十的重要港口,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下,天津港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密切相关,在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和枢纽港口发展中,要进一步加强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力度。司法机关在公正审理案件的基础上,还要从建议完善立法、制定司法解释、发出司法建议、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保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李秀杰院长表示,如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为发挥天津港自身优势、优化港口功能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当前海事审判工作需要主动开展前瞻性研究的课题。通过天津港与河北省四大港口海事纠纷审理情况和港口发展情况的调研,海事法院将有针对性地改进司法服务方式,切实发挥保障港口发展的职能作用。

各方还就港口船舶动态信息共享、电子提单交付的法律效力、海事纠纷专属管辖的诉讼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深入的交流研讨。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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