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天津海事法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我院党建工作,重点对支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进行了深入研讨,一致通过了《关于推进支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
《关于推进支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的指导性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举措、工作要求3个大的方面。其中,主要举措从理论学习、履行一岗双责、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比评估、思想引领、整体监督、思想政治工作、廉政教育、自我约束、示范引领、思想教育、落实制度、监督执纪、组织培养等14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支部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关系。
会议强调,各支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的指示要求,充分认清支部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融入点和切合点,切实从学习教育、组织架构、制度机制、监督管理4个方面搞好融合。及时总结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中好的经验做法,深入研究、凝练特色、及时反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进行理论探索和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