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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专题学习《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作者:黄武陶  发布时间:2019-08-29 13:13:4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7月3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天津海事法院党组对《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通过和实施高度重视,8月27日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学习。

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在学习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天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多次亲自部署。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这次制定《条例》,把相关政策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升华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对此,海事法院要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意义,认真落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天津海事法院作为审理海事海商和海事行政案件的专门法院,对于保障天津市涉海经济社会秩序、服务天津海洋经济发展、助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负有重要职责,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涉海企业优良营商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

天津海事法院于2018年9月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积极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对实施情况进行检视,不断深化相关工作。要依法公正审判,平等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要努力追求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办案平台,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提升审判效率;要加强执行工作,兑现胜诉企业合法利益;要加强法治宣传和主动服务,为相关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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