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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执行款 暖心的法官情
作者:曹晓辉  发布时间:2019-09-02 15:34:33 打印 字号: | |

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中,海事法院执行局坚持司法为民,以党员初心,坚守自己的使命,按照高院司法巡查的要求,认真对终本案件进行梳理,成功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又为当事人追回一笔“意外”的执行款。

2016年,海事法院执行局在处理一起河南濮阳某公司的案件中 ,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局干警对该案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但同时对该账户做重点监控。近日,海事法院执行局在轮查中发现该账户有大笔资金,执行局干警为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立刻动身辗转多趟车到达濮阳,终于将被执行人的该笔资金在转移前成功扣划到我院账户并发还给案件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时隔三年后收到该笔款项时感到非常意外,对法院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

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但并不是彻底结束,法院会对此类案件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立即恢复执行。“正如本案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情况发生变化,由执行不能转化为执行可能并完全执行完毕的案件”。法官建议在法院申请有执行案件而且案件正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当事人,不要担心法院不管自己的案件,闲暇之余应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海事法院法官会积极开展工作,尽力促使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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