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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工作会议
作者:郑文运  发布时间:2019-09-12 11:36:53 打印 字号: | |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全院“两节”期间风清气正。9月12日上午,我院召开了中秋、国庆期间廉政工作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市纪委监委明确的“十严禁”纪律要求,并对本院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部门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部署,警示提醒,并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明确的“十严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三是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学习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用好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

最后,二级巡视员王维甫代表院党组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入学习有关党纪条规,引导所属人员充分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要把市纪委监委明确的“十严禁”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名同志,切实做到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二是持续正风肃纪。职能部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对用“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督的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三是确保安全稳定。各部门要抓好本部门人员、车辆、办公等方面的安全,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同时,外出人员要时时处处注意自身形象,特别是要抓好政治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车辆安全,确保不出问题。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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