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指导办案部门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做好犯罪和财产线索发现和转递工作,10月23日,天津海事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海事法院加强日常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