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现有的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同时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这意味着,构建一个全覆盖、无缝隙、全流程的监督体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并已经释放出强大动能。
这样的制度设计与安排,符合民心,契合公共利益,也是确保公权力不被滥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要举措。
监督的“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全面的监督,对公职人员既是一种威慑,也是一种无时不在的警醒,为反腐提供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化各类监督,健全各项约束制度,密织监督之网,严厉惩治权力滥用行为,监督效果之显著,有目共睹。社会风气向好,政治生态优化,干事创业才能便利,经济才能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从具体表现来看,首先,这不仅体现在监督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也体现在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体系。随着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党内监督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从2016年开始,中央谋划对行使公权力的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实行全覆盖。其后,随着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这一创举,不仅仅意味着“监督面”的扩展,还从根本上解决了各种制度、体制的衔接问题。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完整的治理体系,完成了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从而使得国家监督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意义非凡。
其次,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不仅是明确了“终身责任追究”,严格事后监督,还涵盖了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全过程,严格事中监督。公职人员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反作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造成负面影响。这就意味着,权力配置和运行的全过程要被纳入全面监督中。
近年来,中央以及地方出台了很多制度规范,管钱、管事、管人,而最根本的,则在于管住权力。比如,今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就特别指出:“党组(党委)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党委)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此外,“全覆盖”的公职人员监督体系还从根本上厚植了“不想腐”的制度土壤。“不想腐”的局面从何而来?一方面,这得益于各类监督,从根本上发挥强大的制度威慑力;另一方面,在严格的制度化监督之下,公职人员严于律己,从个体层面养成“不想腐”的心理机制。
不必讳言,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既是全世界各个国家都会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共同的难题。杜绝公职人员腐败,规范公职人员权力,不免会遇到各种困难与阻力,但不管有多艰难,实现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都十分必要,这关系每一个国民的福祉,也关系权力部门的健康运行。
十九届四中全会已经绘就蓝图,而此前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一张全覆盖的监督之网也已经织就。接下来,相信在相关制度的严格落实中,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可以确保权力的正常运行,真正给民众带来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