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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想“一晚 老赖次日把钱还
作者:曹晓辉  发布时间:2019-12-12 15:18:51 打印 字号: | |

“付法官,我确实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想见一下我的亲人。想办法把钱还上”,在拘留所里想了一晚的“老赖”李某,终于幡然醒悟,让家人迅速筹钱偿还所有给付义务,执行法官也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涉民营企业货运代理合同纠纷顺利执结。

据悉,此案系天津某供应链公司与李某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邮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李某拒收,后法院现场向其送达上述文书,李某仍然拒绝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明拒绝申报财产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柔性执行”未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文书,五个月来,每当执行法官催促,李某便支付几千元应付法院,且以经济困难,债务缠身拒绝还款,履行数额与执行标的差距巨大。执行法官于12月10日,果断对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李某面对法官的“雷霆”手段,仍试图以偿还部分欠款的说辞换取法院免于司法拘留的惩戒措施,法律的权威不容践踏,执行法官在法警与地方警力的配合下将其送入拘留所。在拘留所“想”了一晚的李某悔不当初,认错态度良好,并积极让家人偿还了近20万的欠款,恢复人身自由。

近期,天津海事法院加强执行惩戒力度,加大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的适用,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大限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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