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我院执行局不顾严寒,赴河北海兴县现场办理拍卖船舶“三和2”号的移交工作,我院高效有力的执行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9年9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委托我院对“三和2号”进行拍卖,原因是该船停泊在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内某船厂正在维修。我院接受委托以后,迅速启动拍卖程序。在二个月内,就完成了船舶扣押、船舶评估以及船厂维修等系列纠纷,顺利在12月29日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最终,安徽万某以485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船。
网拍工作完成以后,竞买人亲自从外省赶到我院,提出尽快移交船舶的请求。理由是,这次船舶下水需要的潮汐马上就到,如果这次潮汐错过,下次潮汐的时间可能要在冰冻期以后了,这无疑会增加竞买人的经济成本。考虑到竞买人对船舶交接的急切心情,执行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马不停蹄地完成一系列工作:30日,完成拍卖款到账确认、拍卖成交确认、船舶移交文书制作等系列工作。31日清晨,执行法官不顾严寒,又驱车赴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船厂现场为当事人顺利完成了船舶移交工作。
竞买人从参加拍卖到船舶移交完毕仅用了三天时间,不禁对我院执行效率称赞不已,更对办案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保护当事人权益刻不容缓、不辞辛苦的精神表示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