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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微信群 心系当事人
——综合审判庭张丽娜法官通过微信群成功调解一起货代纠纷案件
作者:李国胜  发布时间:2020-02-17 22:15:34 打印 字号: | |

“春节后新型肺炎发生,天津市延迟复工通知发出后,我们本以为案子也要延迟下去了”。这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当事人普遍存在的顾虑。近日,综合审判庭张丽娜法官、李国胜助理通过与案件原被告双方及证人建立微信群的审理方式,在证据交换、书面审理的基础上,成功调解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本案原告为天津某物流港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某工贸有限公司的货代合同纠纷。2018年9月至11月期间,原告代理了被告10票货物的订舱、报关、运输、投保、集港、录入等事宜,但被告没有支付相关费用,原告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运代理费25403元及利息,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案原计划春节后正常开庭审理,但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肺炎疫情,承办法官积极主采取措施:一方面及时派助理和案件当事人联系,解释说明当前疫情时期的特殊政策,打消当事人顾虑;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案件,初步进行书面审理,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证据交换与质证,及时弄清案件事实,争取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向。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与双方代理人及证人建立微信群,线上完成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陈述、案件事实调查、相互辩论等庭审环节,最后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承诺一周内付款。

    事后,原告寄送感谢信,对两位法官(助理)在疫情防治关键时期“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通过微信群及时、高效解决案件纠纷的优秀做法”表示由衷感谢。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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