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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20年首场网上新闻发布会
——发挥七大线上功能 海事审判“健康”运行
  发布时间:2020-02-26 14:58:43 打印 字号: |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海事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市委、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理念,合理安排审判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1月26日即启动案件排查,为预排的节后开庭做好延期或网上开庭准备。1月30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特别提示”,提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尽量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在线保全中心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在线开展立案、财产保全、缴费、阅卷、调解等诉讼活动。2月10日,制定《关于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五方面10项措施。通过上述工作,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海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以信息化建设成果为支撑,发挥七条线上功能,为疫情中的海事审判、诉讼服务工作始终“在线”提供了充分保障。

一是开展线上立案。当事人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的“网上立案”模块,按照要求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登录,即可上传诉讼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节后上班以来,网上立案占到收案总数的50%。二是文书线上送达。除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仍须送达纸质正本外,起诉状、答辩状、开庭传票等都通过微信、电子邮箱等线上送达。天津海事法院还向全国海事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了固定送达信息的征集邀请,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海事诉讼数据库。三是线上保全。当事人通过在线保全中心提交申请书、财产线索,并可线上申请、获取电子担保凭证。天津海事法院通过线上操作,完成相应账户的冻结。四是线上阅卷。在“天津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中有手机阅卷功能,申请人按照要求完成信息录入后可申请网上阅卷,还可以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五是利用互联网开庭。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电脑客户端、手机APP以及微信小程序进入互联网法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签署笔录均可以远程完成。六是线上调解。当事人登录在线调解平台申请诉前调解或诉中调解,选择人民调解员或法官主持调解。海事案件中涉外埠当事人的案件占比超过85%,疫情发生以来已有30余件海事案件线上调解成功。七是线上执行。执行指挥中心、网上查控平台等线上执行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发挥作用,成功完成了网络拍卖、网上调查、网上账户冻结、远程身份认证、委托执行等大量执行任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次大考,天津海事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多名当事人对法院线上公正审理案件给予高度赞扬。今后,天津海事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讲话精神,坚决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的双战双胜。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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