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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开展疫情期间安全保障检查
作者:李权  发布时间:2020-03-20 10:30:5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法院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月20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党组成员、副院长石福新带队对全院机房、门卫警务检疫登记、食堂煤水电气和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询问相关部门安全防疫工作情况,就发现的不足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

    李秀杰指出,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院机关绝对安全。要强化战时安全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为做好疫情期间安全防控工作,海事法院制定了《天津海事法院关于疫情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不出问题。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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