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完成一艘停靠在河北唐山港的船舶的交接工作,首次通过无接触的远程连线方式完成船舶交付。
本案船舶买受人远在广东,而涉案船舶停靠在河北唐山港,考虑当事人成本及当前疫情防控措施,本案承办法官直接让买受人前往船舶停靠处,登船后与承办法官视频连线,承办法官通过视频谈话并记录的方式指导买受人及看船人签署船舶交付确认书等法律文书,最后采取拍照的方式确认船舶交付。
本次船舶交付打破了执行法官在现场监督的工作方式,将大量的相关工作做到前面,例如提前将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书邮寄给买受人。相关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在交付船舶时通过视频指导的方式“遥控”完成,这一高效便捷的方式节省了当事人的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获得了船舶买受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