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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法院召开“五一”期间廉政工作会议
作者:陈森  发布时间:2020-04-30 14:46:35 打印 字号: | |

4月30日,海事法院召开“五一”节日期间廉政工作会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哲同志传达学习了市纪委下发的《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市纪委“九严禁”纪律要求进行了明确。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同志结合海事司法工作实际,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廉政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提醒。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采取集体学习、各类会议、谈心谈话、微信提醒等多种方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内有关法规和人民法院制度规定,重温“五个严禁”,并用好相关违纪问题案件进行针对性廉洁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二是进一步严明节日纪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认真落实并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市纪委“九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特别是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等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等额外增加基层负担的活动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以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院政治部、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四是进一步落实值班安保制度。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上情传达迅速,下情报告及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做好消防、安全、通讯及各种设备的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加强车辆管理,“五一”节期间,所有车辆一律封存。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做好自身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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