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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3:59:58 打印 字号: | |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19年天津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严明纪律规矩,加强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全力担当作为,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和“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2019年度全院收案226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21件,同比上升10.80%;全院结案2546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2件,同比上升2.91%;结案率94.02%,同比上升9.18%,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庆祝建国70周年系列讲话、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委政法委各项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坚持党管干部,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2. 全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严格党组决策程序,班子的核心领导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事项清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政治工作意见》,拍摄微视频《护航京津冀》,宣传展示我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能力。大力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抓实支部十六条措施》,着力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

3. 从严治警,持续推进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巡视整改要求,政治生态“回头看”评议整改,满意率达98.7%。持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持续开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和肃清黄兴国、武长顺恶劣影响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下大力气抓好反腐败工作,狠抓从严治警,加大问责力度,对1名违纪的党员干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辞退处理。全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开展政治建警,努力培养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服务国家和天津市工作大局

1. 积极创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举措。持续拓展与京津冀地区党委政府、法院及涉海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高效处理涉海纷争。积极与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接,正式签署司法协作协议,并在雄安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与北京、河北法院开展司法协作,在当地开庭审理案件,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在院本部和驻河北省三个审判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审结346件涉“一带一路”相关案件,标的额28.3亿元,案件涉及希腊、埃及等25个国家和地区。

2.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和扶贫攻坚战。妥善审结海洋污染案件,召开海洋司法保障座谈会,会同天津、河北涉海机关研讨渤海综合治理有关问题。认真开展扶贫攻坚,帮助困难村修缮了危桥,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做到了真扶贫、扶真贫。

3. 积极服务保障天津创新发展。加强海事金融审判,有力地维护了船舶融资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主办海事金融高端法律研讨会,探讨解决船舶资产处置等海事金融产业相关法律问题。院庭长带队走访调研,了解行业需求,打造“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改善营商环境。改进内陆巡回服务方式,服务天津港内陆无水港业务转型升级。

(三)积极拓展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新领域,圆满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1. 努力打造两个“一站式”服务。制定《天津海事法院深入推进诉讼服务机制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平台建设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大力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费及在线保全。实现了全国首例海事诉讼跨域立案,人民日报等10多家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签署了多元化解海事纠纷合作框架协议。聘请12名特邀调解员、5家特邀调解组织参与海事纠纷调解。健全调解工作运转机制,联动各方面量,借助网络微信等平台,形成诉前扣押船舶和案件诉前解纷协调解决机制,诉前调解率达到42%。

2. 高质量审理好重大案件。妥善审理了327件河北省渔民养殖户诉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全部案件案结事了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成功执结“荣翔1”轮案、“蓝海300”船舶案5月14日,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荣翔1”轮执行案。受到上级领导肯定。

(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落实督查整改要求阶段性整改方案》《关于落实天津“无黑”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加强日常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办法》。按时向市高院汇报扫黑除恶案件情况,上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3件。深入社区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宣讲法律知识,号召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

(五)司法宣传和调研工作实现新突破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并完成了天津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一篇文章获得第27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二等奖,二篇文章获得第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二等奖,一篇案例入选2018年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3篇案例入选全市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案例,1篇案例入选天津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大力开展院校合作,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司法研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年内召开三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天津海事法院典型案例、2018年海事审判白皮书(中英文版)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白皮书》。

(六)夯实工作根基,法院基础建设稳步推进

1. 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我市工作要求,组织干警深入企业、社区、码头、渔船讲解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助力全民守法。

2. 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组织建设了互联网科技法庭,提高了审判管理智能化水平;完成档案室库房的智能化改造,实现了对卷宗和光盘档案智能化管理。安装4台法官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自助服务全院覆盖。更新杀毒软件和监控摄像头,确保了网络安全。

3. 综合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加大院本部和各派出法庭安全保卫力度,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抓好内控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为我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综合保障。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s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