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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4 10:30:19 打印 字号: | |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19.1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 6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情况:

一、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3.8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增加,相应增加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75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车辆报废更新。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16辆,购置公务用车3辆。

三、2017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3万元,与2016年决算相比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接待活动略有增加。2017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7人次;无外事接待。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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