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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8-30 08:54:16 打印 字号: | |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449855.06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740862.36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车辆购置开支,而2018年无此项开支。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449855.06   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855.06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11899.64元,主要原因是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中用车次数增加,相应各项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0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750000 元,主要原因是 2018年无车辆购置开支。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13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决算 0 元,与2017年决算相比减少  2762 元,主要原因是 2018年没有接待开支 2018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0人次。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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