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接到秦皇岛中级人民法法院的委托协助执行一起案件。我院执行法官和法警连夜赶赴曹妃甸港,顺利完成船舶扣押。
该起案件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高达3亿,秦皇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秦皇岛中院进入执行程序,因涉及船舶扣押和拍卖问题,委托天津海事法院执行。
接到委托后,海事法院始终关注船舶动态,但该轮总是凌晨1点进河北曹妃甸港,早上6点离港,有意避开法院的扣押,逃避执行。该轮曾先后两次“成功”逃脱执行。
10月19日下午4时,海事法院接到秦皇岛中院通知,该轮将再一次进入曹妃甸港。海事法院立出动,组织6名执行局法官和法警,晚上8点登轮将该轮扣押在河北曹妃甸河钢码头。随后,执行人员兵分三路:一路负责维持船上19名船员的秩序;一路负责交接船舶扣押手续,释法明理;一路负责船舶船员登记拍照及遣返准备工作,为下一步船舶拍卖做好准备。
就这样,在津冀两地法院协同合作之下,天津海事法院执行局干警全程跟进,采取一系列有条不紊的工作举措后,终于成功扣押船舶,悉心安抚船上19名船员情绪,并着手准备离船遣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