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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完成境内首次司法遣返外籍船员
作者:曹永根  发布时间:2020-10-24 19:33:27 打印 字号: | |

2020年5月,我院受理德国某银行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原告申请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诉前扣押利比亚籍某轮。时值疫情期间,我院主动调查涉案船舶的航行轨迹,在与河北省曹妃甸海事局、海关、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多次沟通、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克服无法登轮、文书签收不便等困难,扣押了船舶。

       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拒不提供担保,并表示放弃船舶,原告也申请对船舶进行司法拍卖。涉案外轮上共有船员21人,均为外籍船员。其中菲律宾籍18人,乌克兰籍2人,罗马尼亚籍1人。船上船员因缺乏给养生活困难,船舶因缺乏燃油无法运转。我院坚决维护我国国际司法权威、秉持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与海关、检疫等部门积极协调,多次为船员供应伙食、淡水与燃料等给养,保障船员的日常生活、维护船舶和港口安全。期间,船上1名船员突发眼部疾病,我院协调相关部门,使患病船员得到妥善治疗。与此同时,我院通过在线诉前调解系统,妥善处理了船员工资拖欠事宜,拖欠的工资与遣返费已全部支付,切实保障了外籍船员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船上船员在船时间已久、强烈要求回国,我院干警不辞辛苦,多次往返津唐两地,特事特办,积极联系我市和唐山市疫情防控办、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等诸多部门,大力协调,衔接各环节,终于在近日帮助外籍船员打通回国之路。外籍船员接受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在津唐两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院出动多名干警,协助船员办理回国手续。这是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我国境内首次司法遣返外籍船员,得到了船员和其所在国使领馆的一致认可。

外籍船员下船后,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下,我院组织中国籍换班船员在曹妃甸港顺利接管涉案船舶,并配备相应补给和物料,为下一步拍卖船舶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sx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