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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省维泰海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22 14:55:45 打印 字号: | |

福建省维泰海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浙江括苍海运有限公司诉你单位和福清市年月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通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天津海事法院

2020年11月22日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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