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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为货代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讲座
作者:马吉海  发布时间:2020-12-04 19:10:10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天津海事法院三名法官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为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开展了“货运大讲堂”民法典讲座。

马吉海法官以《民法典重大修改问题详解》为题,综合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人身财产权益,结合具体案例,为货代企业讲授了保证制度、抵押权、合同解除、居住权等制度的修改和设立;告申庭张俊波法官以《以案说法--关于危险品申报》为题,根据我院审理的涉及危险品的案件,讲授了如何认定危险作业委托人、如何规避危险品出运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货代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裴大明法官以《货运代理合同纠纷的裁判观点及其他》为题,从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实际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对于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中争议较大、疑难复杂的问题逐一进行详解。

本次普法活动有50余家货代企业的法务和业务人员参加,活动结束后,货运代理协会表示对于《民法典》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对于货代业务的法律风险规避和业务操作规范有了更加明晰的认识和把握,增强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普法活动,拉近了社会公众与法官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天津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sxh